为了更好的联合社会各界的力量,充分发挥各级志愿者队伍作用,大力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,经市环保局、团市委、市志愿者协会共同研究,决定成立“温州市环保志愿者服务总队”。现公开招募环保志愿者,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机构设置
在温州市志愿者协会下,设立温州市环保志愿者服务总队,统筹协调全市环保志愿者活动。共青团温州市委和温州市环保局共同指导、协助环保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者活动。
温州市环保志愿者服务总队下设四个分队,分别为:环保专家讲师团、环保市民督查团、环保学生服务团、环保民间绿友团。
(一)环保专家讲师团
主要吸收对象:具有较高的理论功底、热衷于环保公益事业的专家、教授、老干部、教师、行业高级技术人员和资深环保志愿者等人员。
主要服务内容:协助环保部门在社区、学校、企业、乡镇等地方开展面向市民的生态环保培训、讲座等活动,承担讲课、培训、咨询解答等生态环保宣讲任务,推动生态和环保知识进社区、进学校、进机关、进企业、进村居,普及全民生态文明理念。
(二)环保市民督查团
主要吸收对象:机关、社区、企业中热衷于环保公益事业的公众代表。
主要服务内容:受邀参加由环保部门组织的环保执法、生态乡镇和街道创建、行政处罚、污染整治、项目评审和验收等实践活动,监督环保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;积极检举、揭发、制止各类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行为,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情况,保护公众环境权益;
(三)环保学生服务团
主要吸收对象:在温各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的环保社团及学生环保志愿者。
主要服务内容:积极组织和参与在学校开展的各类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;利用假期社会实践等契机,积极社区、企业等地方开展生态环保宣传和志愿服务活动;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公益生态环保活动,为生态市建设、大型环保宣传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。
(四)环保民间绿友团
主要吸收对象:以生态环保为宗旨,并愿意加入到温州市环保志愿者服务总队,协同开展环保志愿者活动的温州民间环保社团(非学校社团)。
主要服务内容:积极组织开展各类环境保护主题活动;调查了解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,并积极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,提出意见和建议;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公益生态环保活动,为生态市建设、大型环保宣传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。
(五)各县(市、区)结合各自实际情况,成立环保志愿者服务大队,接受市环保志愿者服务总队的指导。原则上,团体或个人在温州市区范围内的纳入总队,其余按区域纳入各大队。
二、活动形式
1、由团市委或市环保局牵头,每年组织环保志愿者定期开展系列主题活动;
2、总队各分队自发开展主题活动,团市委和市环保局给予协助和指导;
三、环保志愿者条件
1、身体健康,在温州生活的中国公民;
2、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、法规和规章制度;
3、热心公益环保事业,具有奉献精神、具备从事环保志愿服务活动的知识水平和能力;
4、自愿加入环保志愿者组织、遵守组织的管理制度并积极参加各项环保志愿服务活动。
符合上述条件,向环保志愿者组织提出申请,经市环保志愿服务总队审查通过,登记成为环保志愿者。
对在环保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,经环保志愿者申报并经过审核,由团市委、市环保局给予表彰奖励。表现突出的,推荐上报团省委和其他部门给予表彰。
四、招募形式
1. 团体报名。在温各大专院校、市区范围内的中小学和其他民间组织中已经成立的环保志愿者社团,以志愿者团体名义自愿填写《志愿者团体报名表》,经审核通过后整体纳入。
2. 个人报名:填写报名《志愿者个人报名表》,经审核通过后,按照志愿者协会章程规定,填写并发放《志愿者注册登记证》。
五. 报名方式(三种报名方式可任选其一)
| 登录网站——进入温州市环保志愿者服务总队报名版块——在线报名,填写《报名登记表》——报名成功 |
| 登录网站——网站注册——申请注册志愿者——实名认证——加入温州市环保志愿者服务总队——报名成功 |
咨询电话:88357430 ,88358921